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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3-06-24

各相关老师:

根据苏教办人[2013]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申请汉语言文学类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工作流程

1、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

请申请人携带下载打印好的体检表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今年体检医院定为中大医院,费用自理(请尽早体检,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体检表)。

3、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人8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成测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请各单位尽早安排,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表,并于9月4日前将附件3《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报送人才资源部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12至22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和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申请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确认点选择“南京工业大学”。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陆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上传的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相一致,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的拓展名只能为JPG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若不点击“提交”,直接按“退出”则不能成功注册申报。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是的重要查询依据。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陆网上申报系统,选用A3格式导出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备注栏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申请表应双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请勿选择“在线打印”,导出的PDF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打印内容与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五、学院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打印出来后手填部分)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测评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院公章;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意见、填写人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分党委书记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地址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盖章由人才资源部统一盖。

六、材料现场确认

1、所交材料确认时间:10月9—10月11

2.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406人才资源部;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准备档案袋、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并将封面用A4纸打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具体材料如下:(按顺序排列)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48MM,采用高像素冲印,不能电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a、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批同意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b、标有“师范”字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

c、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复印件上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d、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名册上须有师范专业标注,复印件上需加盖毕业学校招办公章。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能免测。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教学任务书需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做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11)以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各位申报人认真阅读流程,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不符,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能力测试要求.doc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doc

     3、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doc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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